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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关于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2〕69号)收悉。经研讨,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巷口、黄钟、大发渠3个匝道收费站,经检验合格后准时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22年12月15日起至2052年12月14日止。
三、收费规范由你们依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规范和高速高等级公路卡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告诉》(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卡车通行费计费方法作业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承受监督。
四、收费作业由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施行,抓住处理完善相关手续,实在加强处理,进步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你们《关于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收费站更名的请示》(黔交呈〔2022〕70号)收悉。经研讨,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古鳛国收费站更名为寨坝收费站、古鳛国南收费站更名为洪流收费站。
二、更名后的寨坝收费站和洪流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规范仍依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赞同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7〕26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规范和高速高等级公路卡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告诉》(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卡车通行费计费方法作业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履行。
三、收费作业由贵州江习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安排施行,抓住处理完善相关手续,实在加强处理,进步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你们《关于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收费站更名的请示》(黔交呈〔2022〕71号)收悉。经研讨,现批复如下:
二、更名后的仙源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规范仍依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赞同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黔府函〔2021〕6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规范和高速高等级公路卡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告诉》(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卡车通行费计费方法作业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履行。
三、收费作业由贵州正习高速公路出资处理有限公司安排施行,抓住处理完善相关手续,实在加强处理,进步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