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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省、市关于“蓝盾”3号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部署,8月1日至2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联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市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蓝盾”3号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消除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隐患。
根据上级质量执法和监督工作相关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质监站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张家港市公路水运工程“蓝盾”3号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按照行动方案,督查组对东三环(张杨公路—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西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涉铁段、杨锦公路—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等公路项目开展全面督查。
督查组详细检查内业资料,规范管理行为;对沥青、集料、波纹管、机械连接件、锚具等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严格把控工程原材质量;对预制钢箱梁、桥面铺装、墩柱、桩基、隧道支护与防水等结构进行详细检查;对预制箱梁、墩柱等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质量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本次钢筋及机械连接件抽检11组、水泥4组、石灰2组、粉煤灰2组、外加剂3组、粗集料4组、细集料3组、压浆料1组、锚具1组、夹片54副、水稳集料4组、沥青集料10组、沥青2组、木质纤维1组、矿粉1组。工程实体结构尺寸检测28个构件、墩柱竖直度10个构件、沥青芯样2点。
一是认真听取督查组提出的检查意见,深刻反思工作不到位之处,及时将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出成效,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二是以督查组的督查指导为契机,对照指导意见,深入排查整改整个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全面消除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隐患。
三是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质量,各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